问题 | 刑事拘留为怎样才能变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应立即启动撤销或变更程序。也就是说,倘若刑事拘留措施被发现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已失去必要性,以上三部门有权按照法定职责予以相应的调整。关于具体的变更流程及限制条件方面,一般会由相关的司法解释与法规加以明确规定。
然而,根据第九十六条的核心精神,一旦发现拘留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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