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是否构成绑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对未成年罪犯的量刑标准,其中并不包括绑架罪这一项。
然而,当涉及到已满十四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时,仅有在他们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走私、贩卖和运输毒品、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犯罪时,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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