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打自己是不是故意伤害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掌掴行为而未能在实际生活中造成任何实质性损害(如尚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时,此种情况便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更无需接受法律制裁。
然而,若受害者选择向警方报案,施暴者仍可能面临治安处罚。通常情况下,此类处罚措施包括五天至十天的拘留以及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仅需接受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如何判定是否属于轻伤,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 1.导致受害人肢体或外貌受到损害; 2.影响到受害人的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的正常运作; 3.对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中等程度的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经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或重伤以上的,将构成犯罪,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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