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绑架犯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已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倘若他们涉嫌犯有绑架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的量刑标准如下: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金或被没收财产。 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则惩罚措施应为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且须附加罚金,以体现从轻处罚原则。 2、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如果仅是参与了绑架活动,而没有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以及强奸等严重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他们实施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就必须按照其所触犯的罪名进行从轻处罚。 3、对于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由于他们尚处于心智发展的阶段,法律对他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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