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故意伤害罪第一次开庭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故意伤害罪这一刑事犯罪类别,在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之后,侦查机关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全部侦查工作。
然后,案件将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通常情况下还需花费一个月的时间。 随后,案件将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同样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来作出最终判决。 因此,从犯罪行为发生到法院宣判的整个流程,大致上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然而,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涉及大量证据材料,那么整个审判过程可能会持续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能超过一个半月。 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等,经过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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