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负刑事责任年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八种特殊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行为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其中,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也就是行为人能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为刑法所禁止、谴责和制裁。仅有辨认能力而没有控制能力,就没有了选择和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就不成其为刑事责任能力;控制能力的存在又须以具备辨认能力为前提,因而不可能存在仅有控制能力而没有辨认能力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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