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几种罪不能减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以下几类犯罪行为,在特定情境中实行限制减刑:首先,对于那些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蓄意杀害、奸淫、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者参与有组织的暴力行径而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者,由人民法院依犯罪情节轻重及其他因素,有权同时发布命令对其实行有限制减刑。
其次,对于那些涉及贪污数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度严重情节且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亦可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及其他因素,有权同时发布命令将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对其施加终身监禁,不得进行减刑和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