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死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行在特定情形下有可能面临最严厉的处罚——死刑。
这类犯罪行为涵盖了诸如采用与纵火、决堤、爆炸以及投掷危险物品等具有相同程度风险性的各种手段,而这些手段都对公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这类罪行不仅严重触犯法律,且其行为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的犯罪动机都会直接影响到应受的刑罚额度。 当犯罪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极为恶劣,如导致大量无辜民众丧生或者造成巨大的财富损失等,同时犯罪者的犯罪意图又极为明显,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极为深远时,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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