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一种处罚措施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一种制裁手段。
它乃由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展开调查工作的过程中,面对法律规定的突发性紧急情况,对目前犯案或具有重大嫌疑的相关人员所采纳的一种暂时剥夺其实体自由的强制性的公正措施。 其主要目标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推进,以此来预防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构的审讯、控诉和审判。 相较于刑法而言,刑事处罚涵盖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等各类主要刑罚,以及没收财产、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补充性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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