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罪多久会判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接获执行死刑的指令后,原审判法院须在七个自然日内予以执行。
针对由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还需等待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审以及最终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若下发死刑执行令,原审判法院应在收到该指令后七日内坚决执行死刑。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指令之后,应在七个自然日内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死刑。 但如果在此期间内出现如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均应立即暂停执行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性裁定公布后方可恢复执行: (1)在执行死刑之前被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的情况; (2)在执行死刑以前罪犯如发现犯下重大罪行或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会导致此次判决需重新审理的情况; (3)罪犯正处于孕期。 对于因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提到的情形而需要暂停执行的情况,只有在相关因素消失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再次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方能继续执行。 至于由上述第三项原因引起中断执行的案件,则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以寻求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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