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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两年执行死刑是怎么回事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所谓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质上是指那些原本应被判以死刑的罪犯,但若情况并非必须立刻执行,则应当判处死刑且同时宣布缓期2年执行。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死刑有两种形式,即死刑立即执行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死刑缓期执行并非为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仅仅作为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存在。
在判决死刑缓期2年执行之际,其设立的前提条件与死刑立即执行类同,同样必须达到“罪行极其严重”这一程度,方可予以判处死刑。
倘若法律未明文规定死刑条款,抑或认定构成犯罪之行为并不符合判处死刑的标准,那么便不得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原则。
例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过程中已经怀孕的女性罪犯均不得判处死刑,同样地,对于此类罪犯亦不得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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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0: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