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哪些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审理各类由法律及法令明确赋予其管辖权且其自身判断应由其进行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受理并审理来自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针对其作出的判决及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以及抗诉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2)拥有对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力。对于涉及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案件,若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将此项核准权授予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3)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4)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经查证确实存在错误,有权启动提审程序或者指令下级法院进行再审。 (5)对于刑法分则未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在适用类推原则方面,享有核准权。 (6)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运用法律等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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