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范,对已被判处于死刑之被告人的遗体,应遵照规定期限通知其亲属前往领回;
如遇具备火化条件的案例,也须同时通知亲属领取遗体之骨灰。
若逾期未进行领取,则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相关尊属机构予以处理。
关于死刑罪名被告之尸体或其骨灰的具体处理流程及结果,均需详细记录于案卷之中。
而对于已经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完毕之后,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死刑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以被合法利用:
1.若无亲属愿意接收或无法联系到亲属的;
2.死刑罪犯本人自愿将尸体交付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医学研究和教学使用的;
3.经过亲属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后,方可进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