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几年才算重刑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重刑罪犯的定义主要包括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者、无期徒刑犯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直接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刑罚的适用程度及其严厉性,必须与其所犯之罪行及应担负的刑事责任相称。每个人在触犯法律并面临后果时,其受到的司法公正待遇必须是公平的,绝不容许出现任何超越法律权限的特权现象。对于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只要法律明确规定其属于犯罪范畴,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反之,如果法律未对此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则不能对其进行定罪量刑。同样地,对于所有触犯法律的人,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都应该在适用法律方面得到平等对待,绝不能让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