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死刑,缓刑2年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法律术语的字面含义是并不立即施以死刑行动,亦即未设定明确的执行死刑日期。
一经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刑罚,也就意味着被告人必定触犯了严重的刑事罪行,例如蓄意谋杀、贩运毒品、买卖枪支弹药、实施抢劫且致人死亡、强制猥亵或性侵行为、非法拐卖妇女和儿童并导致严重后果,以及犯下数额庞大的贪污罪行等等。 然而,如果被告人主观意识较轻,或者其所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受害者的过失而引发,抑或是并非案件的主谋者,仅仅是协助犯罪,甚至在犯罪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投案自首,同时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那么这位主审法官在进行裁决时便会给予适当的减少惩罚。 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将经济赔偿纳入到裁量刑罚的考虑因素之中,例如在故意伤害事件中,倘若被告人能够按照被害人及其家属要求的标准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原本可能被判定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惩罚,有望转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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