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金额多少钱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其界定并非仅仅依赖于涉案资金额度的大小。
普遍来看,只要行为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唆使、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活动或以此作为主要职业,即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要件。 具体到开设赌场罪,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出现时,均需由公安机关对此事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是,赌场经营者从每场赌局中抽头获取的利益累积额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证实涉案赌资额度累计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 第三种情况为,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参加赌博的总人数已经超过了二十人; 第四种情况则是,赌场经营者搭建了专门的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了其他人员用以组织赌博活动,经查证的非法获利额度在三万元以上; 最后两种情况为,赌场经营者参与了赌博网站所赚取利润的分配,且经查证的非法获利额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 以及,赌场经营者主动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商,且经由下级代理商接手赌客投注。 另外还须明确,在现实生活中的司法实践中,刑事立案标准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作出判断,并不完全拘泥于上述特定金额内所涵盖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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