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案在立案前已经还款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案件中,若在立案前已履行全部或部分还款义务,此情况将会成为法院量刑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通常而言,倘若在立案前主动采取行动进行还款,且该行为显著降低了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种情况或许可被视为具备自首、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即便如此也无法使犯罪人彻底摆脱刑事责任。 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的犯罪行为本身即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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