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在立案前怎么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刑事案件项下的立案与撤案事宜,通常需交由公安机关以及相关执法机构进行详细且严谨的审查工作,确认是否出现了并不符合立案必要条件的特殊情况。
如果经侦查后,报案者能够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此案件属于误解、无任何犯罪行为发生的真实情况或者是所实施的犯罪行径极其轻微以至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等等各方面,经过严格仔细地审查和核实之后,相关的执法机构有权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从而达到成功撤案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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