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追诉时效未立案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且尚未启动相关立案侦查程序,便称为“超过追诉时效却未立案”。
此术语特指的是,某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尽管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但或许因某些原因,司法机关至今仍未对此犯罪行为展开全面深入的立案侦查活动。 追诉时效乃是凭借法律法规来设定的,专用于拷问罪恶分子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享有合法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倘若过了追诉时效期限,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否则通常将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某项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只要经过五年时间,便意味着已经超出了追诉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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