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追诉期过了怎么算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终结通常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员的刑事责任不再进行继续追究,而且往往可将其视为案件处理流程的完结。
追诉效时乃刑法所确立的,并由司法机构依法对于犯罪行为人施行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倘若超出该期间范围,司法机关便无法再行使追诉职权。 然而,若在已立案调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分子为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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