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首先,抢夺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多次实施抢夺行为者,应予立案侦查;
其次,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衡量标准,根据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五百元乃至两千元以上的,方可被视为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 再次,对于“多次抢夺”的认定标准,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通常认为,抢夺公私财物三次及以上的,即可被视为属于“多次抢夺”的范畴。 若抢夺行为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公安机关均应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抢夺犯罪行为,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