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多少可以立刑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若行为人擅自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保管的财务私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相应的标准,即数额较大,且在他人要求返还时拒绝归还的,此时便可按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关于涉案金额的具体数额标准,则需参考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通常而言,所谓“数额较大”,往往是指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数额,比如五千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因此,当侵占行为涉及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且行为人拒绝归还时,就可以被认定为刑事案件。然而,如果涉案金额尚未达到上述立案标准,那么该行为可能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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