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立案权限的归属在国家层面上由适当的机构根据以下诸多因素予以客观、科学且公正地定位:
首先,依据公安司法机关不同于其他机关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以及所扮演的诉讼角色。 我国通常设立的公诉检察机关和法院机构即为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参与者,然而,基于它们各自性格上的显著差异和所承担的诉讼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在进行管辖权的划分时必然需要遵循这一客观规律。 其次,要考虑到刑事案件的性质,以及根据案件的情节严重程度和复杂程度等指标所给出的评分体系来确定管辖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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