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拘禁犯罪的立案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拘禁行为必须持续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才能满足立案条件之一; 其次,当这种行为发生三次或以上时,不论是针对个人还是团体,也不论一次拘禁的人数上限是否为三人,都可以作为立案依据; 再次,在拘禁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诸如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同样可以作为立案考虑因素; 最后,如果拘禁导致被拘禁者人身受到伤害,如残疾、死亡,或是心理健康出现问题,比如精神失常,亦可作为立案依据。 此外,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明知被拘禁者是无辜的,却仍然进行非法拘禁,那么这也是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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