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盗窃罪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北京市范围内认定盗窃犯罪的起点、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表述如下:
首先,当盗窃数额尚未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即不足人民币一千元时,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但是,需注意的是任何邮寄类型的盗窃行为,即使未引起法律诉讼,司法机关亦有权予以追诉。 其次,针对多次实施盗窃但部分次数所涉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如这些盗窃行为均属同一年度之内发生,则在计算盗窃总数时应当将所有次数的盗窃价值累加计算;当然,若累积超过三次的入室盗窃或者公然场合的扒窃行为,尽管单个行为可能并未达到立案标准,仍然应视为多次盗窃,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确认盗窃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未能完成,并且情节轻微者,可以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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