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到什么标准团伙生产假药罪才能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药物缺乏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2、含有不符合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3、夸大功效,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不含已经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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