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的诈骗罪不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满足主客体,主客观条件。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不成立。
1、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2、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3、如果被害人不是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则不成立诈骗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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