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 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 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 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一种好处; 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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