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狱后挪用的公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情况下,一旦确认为员工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便其已经接受了刑事处罚,依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这是因为,所涉及到的公款被视为赃款和赃物,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有权对任何形式的不当收益进行追缴。 因此,无论当事人是否被判有罪,都必须依法追回款项。 对于那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人而言,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拥有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挪为己用,从事非法活动的,或者是挪用数量较多的公款,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行为,或者是挪用公款金额较大,而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予以偿还的行为,都属于挪用公款罪行。 在此等情况下,裁定机关将会判处他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如果情节严重的,则会被判处更为严重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禁惩罚。 另一方面,如果某人在挪用公款之后,能够及时补足,那么就不会面临上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然而,倘若挪用公款的数目较大并拒绝归还原属单位,那么他们可能会受到长达十年乃至更严重的最长期限的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 而对于那些挪用公款用于赈灾、应急救援、抗洪、优待、扶贫、移居以及社会救助等相关款物,判刑后不仅要承受刑事责任,还会面临额外的从重量刑。 法律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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