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由谁立案侦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此类案件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原则上应由公安机关承担,但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如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益、破坏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也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 然而,若涉及到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并且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方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因此,由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由其他机关立案侦查的范畴,故此种犯罪行为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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