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不立案能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若从前未能立案调查,然而其案情已达立案条件的行贿犯罪案件亦可予以受理。
因此,对于某项行贿罪立案与否的关键决定因素在于是否已发生相关行贿事实,以及该事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立案标准。 具体而言,若行贿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或是行贿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者(行贿对象超过三人、用以行贿的违法所得被用作行贿用途等),均应依法进行立案审理。 反之,若从前未予立案之原因系证据不足抑或存在其他不合乎立案要求的情况,则若之后能够补充完备关键证据并满足上述立案条件,则仍需依法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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