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是什么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上的方便,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法手段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至于贪污罪是否应当进行刑事拘留,需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证据确定。 倘若存在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及贪污活动并且可能对侦查造成阻碍,或者存在逃跑等潜在风险,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的措施。 总的来说,对于贪污金额较大或是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法律将判处其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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