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有可能是自诉案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理所当然地被排除于自诉案件范畴之外。
贪污罪的法律定义清晰明确,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以非法手段获取、占用或者瞒着他人利用职务之便盗窃、侵占、诈骗等方式,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 这类性质严重的犯罪案件,往往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提起公诉予以打击。 由于贪污罪触犯了国家及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因此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靠国家机构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严肃追究与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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