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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委会是否是受贿罪的主体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负责人以及工作者在具体的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有时会在法律法规意义上被视为"其他依法在职公务员工",进而使之陷入受贿罪的犯罪旋涡中。
然而,我们应明确,绝大部分时候,居委会并非是受贿罪中普遍存在的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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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6: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