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退赃界定标准和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受贿案件中退赃行为的法律定义和规范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主选择并主动归还其在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物,这些财物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受贿的现金、实物或者具有实质经济价值的其他利益;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退赃的具体数量与金额将会直接影响到审判机关对罪犯的量刑处理,贪污受贿者如果能够全面且如数地履行退赃义务,那么他们在面临司法判决时将有更大机会得到较轻的处罚; 最后,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刑事诉讼中的退赃程序通常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亲属主动表达出愿意退还非法财产的意愿,然后,他们将上述受贿所得财物正式移交给负责调查此案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退赃行动做出适当且合法的记录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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