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不知情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受贿罪中的“无知”之辩,其确切的认定往往需结合多种情形进行深入考量。
如若行为人对他人所赠予的财物性质、来源以及赠送动机等情况全然未知,亦无察觉这极有可能构成受贿罪行,且并未在主观上存在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的谋划之心,如此情况下,一般可不定性为受贿罪。 例如,他人刻意将财物伪装成普世礼物予以馈赠,而行为者未能识别其中异样之处便加以接受,如此情况便可能被判定为无辜无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