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能否免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挪用公款罪情有可原亦有可能被诉讼豁免。
例如,倘若该罪行之情节微乎其微,依照刑法规定并不需要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或予以赦免。 然而,是否能够获得诉讼豁免,则需全面审视挪用公款的金额、用途、偿还时间以及所带来的后果等诸多因素。 若挪用公款的金额相对较少,且在案发后迅速归还并未对公共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同时犯罪嫌疑人具备真诚悔过的良好态度和行为,那么便存在获得诉讼豁免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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