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未收是否构成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若行贿并未得到实施且所赠之物也未曾实际送达受贿人,则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行贿犯罪。
然而,行贿罪的法律构成条件一般都需要行贿行为已经圆满完成,也就是说,行贿者必须已经将财物真实地交给了受贿者。 在此种情形下,若行贿者仅有行贿的意图而财物尚未实际交付,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无法被判定为行贿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