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受贿罪的追诉期限过了还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贪污受贿罪的案件中,若其追诉期限已过,一般情况下将不会再予以判刑。
而所谓的追诉期限,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间。 在此期间内,倘若超过此期限且未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形,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不再对其实施刑事责任的追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犯罪行为极端恶劣,如可能涉及到无期徒刑或死刑等重罪,则追诉期限将会被依法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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