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要求把钱弄到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贪污罪并非仅指行为人实际将公款据为己有。
根据相关定义,凡犯罪者利用其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皆可视为贪污罪。 即便行为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但若已开始实施贪污行为,且具有明确的意图及实现该意图的可能性,亦将被判定为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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