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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构成受贿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关于贪污罪名认定的相关理论中,其主要构成要素包括:凭借其职务上的特有优势,对他人进行勒索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获取公民财产,为进行特定目的而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等行为。
所谓“职务上的特有优势”,是指使用自身工作范围之内的权力,例如,仅仅享有管理、负责以及办理某项重要公共事务的职权,以及由此产生的便利条件。
而“对他人进行勒索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获取公民财产”,则是指主动向他人提出索要财物的要求。
至于“为进行特定目的而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这不仅包括为他人谋求合法权益,同时也涵盖了为他人谋求不法收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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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2: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