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立案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受贿罪的立案划定和认定所依据的核心要素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有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地位上持有的职权,也就是借助于自身职务权限内的决策权或管控能力,特别是对于某些公共事务的负责权及实施权以及其相应带来的独有优势; 其次,不仅需要行为人通过直接索要的方式获取他人合法财产,而且还涉及到以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情况。 在此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这一行为并不要求行为人为他人谋取的利益必须得以实现。 然而,当受贿金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就应被视为符合立案标准。 然而,即使受贿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至三万元人民币之间,如果存在多次索贿、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职位调动等特殊情况,同样也应被视为符合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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