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可以叫洗钱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受贿罪这一概念,不应被误读或混同于洗钱罪。
所谓受贿罪,即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权之便,通过非法手段,如索要或是直接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进而将这些财物用于为他人谋取各种形式的便利与支持的违法行为。 然而,洗钱罪则是指那些明明知道有关犯罪活动的收入及产生的收益来路不明且性质恶劣,却为了掩盖、隐瞒这些资金的真实来源和性质,而采取了一系列非法手段进行处理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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