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追诉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所犯之受贿罪也设有追究时效期限。
该陷时效的期限长度将取决于该项犯罪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严厉程度。 通常情况下,倘若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行为中收受贿赂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其它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惩罚以及罚金的额外追加,而这一类型的案件追究时效则定为五年。 然而,倘若国家工作人员收到贿赂的金额非常庞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便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样的案件追究时效则设定为十年。 更加严峻的是,当国家工作人员收取的贿赂金额无比巨大甚至触碰到了其他极端严重的情节时,他们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更进一步,如果贪污数额极其巨大,已经使得国家及人民的根本利益遭受了无法挽回的特别重大损害,那么这些罪责深重的国家工作人员就需要承担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刑事处罚,并且他们的全部财产也将全部受到没收。 对于这类案件的追究时效,我们规定为最少十五年,最多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