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收受的财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贿罪行中涉及到的所有所受财物,通常都会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追缴。
这些财物一般会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 然而,若涉及的受贿财物早已因为非法用途而耗用或者已经消失失去追讨可能,则被告人必须使用同等价值的财物或货币进行偿付。 在执行这一过程时,我们将会全面综合地考虑财物的原始来源、最终流向以及其是否具备追回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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