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构成受贿罪的玩忽职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的认定,其核心焦点在于行为主体是否既实施了受贿行为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表现出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没有严格遵守职责要求,未能有效地履行或者是认真履行职责,从而给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带来了重大损害。
受贿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往往是非法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 而玩忽职守的行为特征则主要体现于对工作的疏忽大意、轻率处理或者是消极不作为等方面。 例如,在审批项目的过程中,由于接受了他人的不当好处,对明显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了放行,最终引发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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