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罪怎么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贿赂罪的认定,通常需要综合考量如下关键要素:
首先,须存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务之行为,该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直接给予货币、实物等有形资产亦或是以其他方式促成对应的财产性权益。 其次,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具备谋求违法而不当的利益之意图。 此种意图可能涉及谋求非法利益,抑或违反政策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所追求的利益。 再次,行贿的对象必须明确指向国家公职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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