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贿量刑加重多少年以下不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索贿行为作为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加重情节被纳入司法审判范畴。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若受贿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相对较为严重情节者,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当受贿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附加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 而在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涉案人员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 若受贿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涉案人员将会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承担没收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 对于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受贿行为,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遇二十年后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案件,须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后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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