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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贿罪成立行贿罪怎么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认定受贿罪成立之际,对于行贿罪的处理务必要全面审视各种复杂因素。
所谓行贿罪,即为寻求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的违法违纪行为。
通常情况下,倘若涉案人行贿行为在被正式追究刑事责任之前便主动自首并如实交代的,可依法予以从宽或减轻惩罚。
在此过程中,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到决定性作用,抑或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则可进一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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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0: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