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行贿罪的立案追责准则,这是一个用以评估某类特定的行贿行为应否受到刑事诉讼、立案侦查的明确量化依据。
在此界定下,倘若某人为了获得不合理的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且其金额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那么他就必须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行贿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同样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向三名或以上的人员行贿;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者岗位调动; 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影响司法公正性; 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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